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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偵探的眼光讀小説
2009年08月13日
    上世紀一二十年代,海上有一文虎團體,曾盛極一時。它名為萍社,取萍水相逢之意。一時才俊,無不畢集。小説家有孫漱石、徐枕亞、陸律西、施濟群等,文藝家有步林屋、王均卿、姚勁秋等,書家有天台山農、七子山人等。或角逐爭勝、或把袂言談,名士風流,極富情致。而當時年才弱冠的陸澹安,就極為引人注目,是萍社五虎將之一。射文虎雖是一種文字遊戲,但它對猜謎者的要求頗高,既要對古代儒學典籍和文學作品相當熟悉,亦必須思維敏捷,能觸類旁通,舉一反三。

  擅文虎的陸澹安不久即以偵探小説《李飛探案》聞名于當時,是書被鄭逸梅讚為「思想縝密,佈局奇詭,使人莫測端倪,大得一般讀者的歡迎」。

  作為一名偵探小説家,其小説研究之作《説部卮言》亦獨具特色。這本書收入了陸澹安關於《水滸》、《三國》、《紅樓》和《儒林外史》等幾部古典小説的研究專著,其中一大特色就是「喜歡捉人家小説裏的漏洞」,以偵探的眼光,將小説中的疏漏脫節處,「一樁樁的替他捉出來」。

  為何要捉名著的「漏洞」?

  「澹安少時,任俠好義」(周瘦鵑語),他「性急如火」、「善怒」,被友人譽為「天空星急先鋒索超」,説他「猛且勇,急先鋒,一枝禿筆逞威風」。他素有智囊之稱,朋友遇到疑難不決之事,往往會請他想辦法。在萍社時,陸澹安曾別號瓊華館主,因近視,常年戴著一副眼鏡,社友王毓生則戲稱他為瓊華眼鏡。

  陸澹安在《李飛探案》中塑造的偵探李飛形象,頗有他本人的影子。《夜半鐘聲》中有一段對李飛形象的描寫:

  大門一開,卻進來一位精神活潑的少年。那少年不過二十左右年紀,戴一副羅克式的玳瑁邊的眼鏡,披著一件厚呢的大衣,左手插在衣袋裏,右手卻拿著一頂哈德門呢帽。

  李飛既有讀書人文質彬彬的氣質,又有敏銳的觀察力和嚴謹的邏輯推理能力。作為一名非職業的偵探家,李飛為何探案呢?李飛在《古塔孤囚》中如是説:「偵查案子,身體上果然很勞苦,或者還很危險,但是,揭破了人家的黑幕之後精神上卻很愉快的,況且這也是保障人群的勾當。」探案既能滿足自己的好奇心,又有益於人群,何樂而不為?

  李飛探案,憑藉的是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的邏輯推理能力。而澹安讀小説,亦是目光如炬、心細如發,能在細節處發現破綻,頗受時人讚譽。鄭逸梅曾戲以竹林七賢喻《金剛鑽報》諸人,將陸澹安比作向秀,稱「向秀清悟有遠識,注《莊子》,妙行奇致,大暢玄風。而陸澹安君讀書別有識見,為《舊小説之研究》,素所膾炙人口。向秀有知,當引為知己」。

  對於古典名著,雖然心之愛之,卻並不頂禮膜拜,而是以偵探的眼光,來「尋瑕索疵」,澹安此舉,顯得頗為另類。

  然而,讀書貴在多思善疑,「尋瑕索疵」,既能顯自家獨到眼光,訓練自己的觀察力,又緊密圍繞小説的情節設置、人物塑造、環境背景等基本要素著眼,正如陸士諤所説:「吾家澹安評論小説,從情節合理與否、文字優美與否著眼,真是善讀小説者。」

  馬二先生的銀子

  在《〈儒林外史〉研究》中有如下一段話:

  第十四回馬二先生為了蘧公孫的事,墊出九十二兩銀子。後來蘧公孫回家,馬二先生向他説明後,恰巧第二天馬二要往杭州遊玩,蘧公孫便封了二百兩銀子,備了些熏肉小菜,親自到文海樓送行。可見那九十二兩銀子,蘧公孫早已加倍奉還馬二了。但是後文馬二先生遊西湖,書中説道:「……望著湖堤上,接連著幾個酒店,挂著透肥的羊肉……馬二先生沒有錢買了吃,喉嚨裏咽唾沫。」第十五回馬二先生向洪憨仙道:「晚學在嘉興選了一部文章,送了幾十金,卻為一個朋友的事,墊用了去……寓處盤費已盡,心裏納悶,出來閒走在……」照此語氣看來,似乎他所墊的九十二兩銀子,蘧公孫並未還他。那末臨行時所送上的二百兩銀子,究竟哪去了?前後對照,似乎有些矛盾。(《説部卮言》395頁)

  不曉得有多少讀者會像陸澹安這樣,記挂著馬二先生銀兩的去向。我想大部分讀者都不曾留心於此。帶著「馬二的銀子去了哪」這樣的疑問讀《儒林外史》,應該是種焦慮的體驗。倘若是在書場中,陸先生完全可以向説書人發問,機智的説書人説不定會插入一段比如馬二先生的銀子被××騙走的故事和聽眾互動,博得滿堂彩。

  可惜,這不是書場。陸先生只能帶著疑問讀下去,而種種疑問卻越積越多。譬如,月盡的日子,如何會有一輪明月升上來?秋末冬初時節,怎會有賣菱角的船?這些尚屬小的疑問。更多的是由於《儒林外史》「驅使各種人物,行列而來,事與其來俱起,亦與其來俱迄」(魯迅語)「集碎錦」式的寫法,諸如年份、地點、時令之類的矛盾錯亂及疏漏不可避免,陸澹安為之一一指出,不可不謂目光如炬。

  第二十五回收束處,寫向知府被委赴寧國府摘印事。憑空加這一小段,與前後文毫無關係,似乎應當刪去。(按書中著此一段,只是為二十五回收束處作一驚人之波瀾耳。但憑空加入太不自然,不如刪去之為愈也。)(《説部卮言》395頁)

  在書場中,穿插一段故事,只要説得精彩有趣,往往不會引起聽者的反感。而在小説中,過多的無關緊要的穿插,則往往會破壞小説結構的有機性。問題在於,《儒林外史》本身即是「倣説書人體例所寫的一部諷刺士林官場和市井的小説,它未必在書場裏讓説書人講述流傳過,可是由一個角色銜接另一個角色,帶出另一段故事的轉折遞漸之法,卻將書場中閒話閒説、挾沙跑馬的功夫發揮到極致」(張大春《小説稗類》,190頁)。「閒中生色」是《儒林外史》的特色,嚴謹的結構和精妙的佈局也許並不是吳敬梓的美學追求。

  《儒林外史》獨特的寫法使得有些小説人物會如黃鶴杳去。沒有一一交代結局,也未必是一種疏漏。對於大多數讀者來説,視點也已從一個角色轉移到另一個角色。

  《儒林外史》刻畫人物「燭幽索隱,物無遁形」(魯迅語),佈局結構看似不甚講究,而能「前後顧到、處處貫穿」(澹安語),實在一部優秀的著作。捉《儒林外史》的「漏洞」,並非是對其小説藝術的否定,相反,對優秀之作「尋瑕索疵」,才更有挑戰性,這也是陸澹安以偵探的眼光讀書的趣味所在。而「粗枝大葉」缺乏偵探眼光的讀者,將小説閒閒讀過,不求甚解,那是另一種趣味。

  張翼德大戰長橋——歷史小説中虛構的尺度

  《〈三國演義〉研究》中寫道:

  書中寫張飛乃是一介武夫,十分粗鹵,當然不懂政事的了。既然如此,龐統在耒陽縣不理政事,劉備何以派張飛前去究問?這一層似乎也説不通(此事固非演義所杜撰,但演義寫張飛太粗,則此處便覺不合情理矣)。(《説部卮言》308頁)

  由此可見,陸澹安並不主張歷史小説只能「實錄」。正史中有的,未必要寫入小説;正史所無,亦可增添虛構。但是,虛構的尺度在哪?

  依著陸澹安的偵探式眼光來看,《三國演義》把諸葛孔明寫得過分神奇,如祭東風及借壽之類。《三國演義》的這種寫法也確實為不少人所詬病,魯迅就曾批評為「狀諸葛之多智而近妖」。陸澹安認為,「呼風喚雨,為情理之所必無。正正噹噹的歷史小説中,似乎不應當把這種荒唐無稽的故事蒐羅在內。」

  通觀陸澹安對古典名著的「尋瑕索疵」,所謂的「瑕疵」處就是「不合情理」、「為情理所必無」之處。

  李飛探案,亦強調情理。在《棉裏針》中李飛説:「天下的事情,不論怎樣曲折,總逃不出情理二字。」

  「情理」是明清小説批評中的常用語,亦稱為「人情物理」。葉晝評點《水滸傳》曰:「《水滸傳》文字不好處,只是在説夢處、説怪處;其妙處都在人情物理上,人亦知之否?」(第九十七回回評)而張竹坡評價《金瓶梅》雲:「做文章不過情理二字。今做此一篇百回長文,亦只是情理二字。」

  那麼,何謂「情理」?

  小説的創作無論人物性格的設置、具體情節的安排都要符合「情理」,即要符合社會生活與人物性格、命運等的內在邏輯與必然規律。虛構僅僅是手段,目的是要達到更本質的真實——這關鍵就在於虛構是否符合「情理」。「由於現實世界中的人的面目、性格、言語、行為有其不可度越的生理和物理限制,小説中的人物亦必須服膺同樣的法度。」(《小説稗類》267頁)小説中人物的行為,與現實中的人物一樣,要符合其自身的性格邏輯。

  故而,第四十四回中,孔明在與周瑜議事時,將曹植的《銅雀台賦》改了兩句,説曹操欲得江東二喬,借此激怒周瑜,陸澹安認為是不合情理的。因為再好色的人也不會將自己的心思告訴兒子,而兒子即便知道了,也不會做在文章裏。同樣,上級劉備明明知道張飛是個粗人,不懂政事,為何要派他去過問?而擺陣破陣、呼風喚雨之類,那就更是惡札,因為現實生活中無此情理。

  由此可見,在陸澹安那裏,虛構有一個標準,要符合生活的真相和邏輯,才能讓讀者感到可信。進一步,他反對向壁虛構的杜撰之作,倘若作者有「耳所聞、目所見」的經歷,在此基礎上進行藝術加工,往往能創作出入情入理的小説。

  然而,在《三國演義》中,呼風喚雨、借東風之類因不符合生活的真相與邏輯是惡札的話,那麼「張翼德大戰長橋」呢?這是《三國演義》中的重要片段,僅僅通過「聲如巨雷」的三次大喝,威武勇猛的張飛就活現在我們眼前。

  第四十二回敘張飛守長橋事,書中説道:「乃挺矛又喝曰:‘戰又不戰,退又不退,卻是何故?’喊聲未絕,曹操身邊夏侯傑驚得肝膽碎裂,倒撞于馬下,操便回馬而走。於是諸軍眾將,一齊望西逃奔,……曹操冠簪盡落,披發奔逃。」一喝之威,竟能如此,似乎形容得太過分了?便算夏侯傑是個特別膽小的人,受不住張飛的一喝,那曹操卻是個久經大敵的人,老奸巨滑何至亡魂喪膽若此?無論如何,不合情理。(《説部卮言》304頁)

  按現實的「人情物理」來説,很難有人具有「大喝一聲」驚得他人「肝膽碎裂」的威力。然而這樣的寫法,雖不具備細節的逼真,卻如同中國畫的遺貌取神,寥寥幾筆,神韻俱出。那麼,小説中,這樣的神來之筆,是否應該保留?

  剝繭抽絲,走向正鵠

  偵探小説是小説中的一個獨特門類,它含有「智」的因素。偵探的破案過程,往往憑著敏銳的觀察力、冷靜的理智,通過科學的方式,調查求證、綜合分析,用正確的邏輯推理,得出結論。探案過程荊棘叢生,亦充滿探究的樂趣。

  在《〈水滸傳〉的研究》中,我們能看到陸澹安偵探「探案」的過程。首先,從細節入手,不放過任何微小的地方。《水滸傳》的地名、官名、衣食住行、風俗習慣、方言俗語,他都花大力氣考證。看似瑣碎,卻為我們提供了從細節進入歷史的途徑。他運用社會學的眼光,通過具體細緻的考證,為我們鉤稽出古代社會的史料,使得我們對古代社會的服飾、婚姻、家庭、道德觀點、風俗習慣等有所了解,而閱讀《水滸》也成了了解古代生活的一面鏡子。正如陸澹安所説:「中國歷代社會的風俗習慣,在統治階級主編的所謂正史中,是絕對看不到的,倒是小説中還能窺見一鱗半爪。《水滸傳》雖是敘述宋朝的故事,因為作者是元末明初人,而改編潤色者又都是明朝人,所以書中描寫的風俗習慣,可能有許多是元朝或明朝的,不能認為全是北宋時代的社會情況。可是我不管它是宋朝的、是元朝的,或是明朝的,能在一部小説中看到幾百年前的許多風俗習慣,這總是可喜而不應當輕易放過的。」

  其次,具體考證中,他重實證、重邏輯推理。在談《水滸傳》版本問題時,他並不迷信權威,而是在盡可能多掌握證據的基礎上,細密考訂,以歷史進化的眼光,謹慎得出結論。關於《水滸傳》的百十五回本,學術界向來存在頗多爭議。胡適認為百十五回本是坊賈刪節本。魯迅則認為百十五回簡本是現存各本中成立最早的本子,因為它最接近原本。可能由於《中國小説史略》體例的限制,魯迅沒有展開論述,僅用「以其用字造句,與繁本每有差違,倘是刪存,無煩改作也」幾句簡短帶過,胡適則認為這種説法難以信服。陸澹安則從百十五回本的回目與其他本子的區別、習見語言的不同及文字的對勘三方面細緻考訂,以歷史的眼光,謹慎得出百十五回本的成立當在各繁本之前。這一考證過程既充滿艱辛,又極富探究的樂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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